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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期间注意事项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9-10-16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10月25日17:00至2019年10月30日17:00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期间税务机关暂停办理相关业务。请您放心,停机升级不会影响发票开具,您可以使用离线开票功能正常开票。同时,请您务必在停机前做好以下工作,以保证停机期间正常开具发票。

1.提前申领足额发票。请结合正常经营需要,在2019年10月18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领足额的发票,以保证停机期间有票可开。

2.及时登陆开票系统。请务必于2019年10月18日前在联网状态下登录税控开票系统,确认离线开票时限和金额(查看方法详见附件),确保在停机期间有足够的离线开票时限和金额离线开具发票。

【注】:逾期抄报业务于2019年10月18日17:00至2019年10月30日17:00暂停办理,2019年10月30日17:00后恢复该业务办理。

3.及时下载成品油库存。成品油经销企业,于2019年10月18日前完成成品油购进数量的勾选确认;成品油总机构完成向分公司调拨油品。

4.积极参与操作培训。为能保障纳税人能正确操作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主管税务机会适时组织辖区内纳税人的操作培训,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QQ群等渠道陆续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参加培训和下载辅导资料,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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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学习方法:关注云南百望金赋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方“服务中心”>>点击“在线培训”菜单>>点击右上方“发票勾选认证”栏目>>选择相应内容进行学习。

5. 服务咨询渠道。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以下联系电话。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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