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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齐贤税务分局关于2019年11月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颁布时间:2019-11-2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现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文书名称

文书编号

1

绍兴市柯桥区巨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1330621343988276H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绍柯税齐限改【20193518

2

绍兴浙闽润纺织品有限公司

91330621307550218N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绍柯税齐限改【20193490

 

特此公告

附件: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rar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齐贤税务分局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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