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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颁布时间:2020-04-15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市局机关各支部:

根据市委《关于实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推动城市基层党建互联共建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字〔2020〕8号)和《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市委组发〔2020〕31号)要求,现将我局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开展报到。各支部要尽快组织党员通过“金川党群志愿服务积分管理平台”线上报到。具体方式为:【微信搜索“金川党建”—点击公众号并关注,进入公众号后点击下角“党群服务”—“志愿服务”进入“金川党群志愿服务积分管理平台”,点击页面任意地方,在职党员点击“在职党员报到”注册并选择居住地所在社区】。

二、扎实开展服务活动。“金川党群志愿服务积分管理平台”设置了“找活动”栏目,在职党员可根据实际报名参加,即可参加所在社区的活动,也可参加其他社区的活动。在职党员每年至少认领、落实1件服务项目,为群众办1件实事,轮值担任所在楼栋楼口长至少1个月。

三、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各支部要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时将支部党员落实“双报告”完成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全体党员述职,支部党员要将参与社区服务的次数、内容和成效等情况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时向大会报告。




                                          机关党委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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