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畜牧局: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17号),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制定了《吉林省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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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2020-07-20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畜牧局: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17号),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制定了《吉林省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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