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7-21 发文单位:长春市税务局
上一篇: 关于执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的公告长税三稽公字〔2020〕9002号
下一篇: 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