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消费税范围及税率进行改革,是我国宏观经济取向的大势。但改革必须考量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制造业的竞争力、总供给总需求、能源等资源的合理配置等问题,同时还要特别注意税收归宿、税负承受力、技术创新激励等
12月30日闭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透露,2015年将进一步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消费税改革一石激起千层浪,企业和消费者在盘算着政策调整带来的成本变化,而一些财税学者和地方政府关心的则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收钱”与“分钱”。笔者认为,消费税改革不只是“收钱”的事,必须考量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制造业的竞争力、总供给总需求、能源等资源的合理配置等问题,同时还要特别注意税收归宿、税负承受力、技术创新激励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不过再美好的改革意愿也要考虑实际情况,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味地将环境成本等强加于企业难免顾此失彼。据报道,国际原油(53.60, -0.52, -0.96%)价格下降、页岩气热潮,使得美国的天然气价格低至法国的三分之一,大量的公司正在搬回美国,美国利用廉价能源重塑全球的新格局。目前,我国一些地方的工业电价甚至超过美国、韩国、瑞典等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廉价能源相对削弱了我国制造业的比较优势与国际竞争力。能源领域的价格改革、消费税改革必须正视国际环境的变化,从改变我国能源领域的价格扭曲着手,重塑我国制造业良好的产业环境。
税收的激励改变总供给与总需求,税收扭曲激励将带来无谓的损失,即纳税人的经济福利减少超过政府筹集的收入部分。人们根据税收的激励,而不是根据他们所买卖的物品与服务的真实成本与利益配置资源,从而引起无效率,这也是消费税改革必须正视的问题。当前,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消费税改革不应该被当成一种“创收”的工具,我国当前不仅仅需要结构性减税,更需要总额减税,释放总供给及总需求,刺激经济活力。
“向富人征税”,是一项总能让公众大快人心的决策。但承担税收的人并不总是从政府收到税单的人,税收归宿往往取决于消费弹性及替代品等因素。以奢侈品为例,以为是向富人征税,但因需求弹性大,损害的往往是生产或销售这些产品的厂商、工人、零售商,并且所得税收金额并不会如预期的多。例如目前手表等商品因为国内价格高昂等原因,消费者大量在国外购买,影响了国内消费需求和税收流失。
公众关心的一个焦点是,所增收的收入如何使用?能源补贴似乎是无法回避的话题,近年来对一些石油石化企业的高额补贴一直为公众诟病。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减少能源津贴,用更灵活的方式帮助穷人。根据相关测算,能源补贴对于富人的帮助,平均而言是对穷人帮助的6倍。我国能源领域的消费税新增收入当以美国在页岩气的巨大投入为师,大部分用于激励节能技术进步。技术进步不仅能规避消费税带来的成本提升,还能抢占行业的技术制高点,提升我国产业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积累的矛盾与问题愈发尖锐,推动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生态文明建设迫在眉睫。对消费税范围及税率进行改革,引导相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充分发挥财税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收入再分配等方面的调节功能,是我国宏观经济取向的大势。改革意味着利益调整,受到影响的企业怨怨艾艾是不明智的,只有尽快实现产业转型、技术升级才是应对消费税改革的最佳、最现实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