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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军:个税改革提速

2015-01-19 14:12 来源:财新网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长称,国税总局要求研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新版软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方式下,自然人纳税人的增加将远远超过企业,预计在3亿以上

税制改革中被认为排序较为靠后的个人所得税改革,2015年可能要提速。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长李林军称,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释放的信号,个人所得税改革提速。

李林军在1月16日由中税网举办的“税收征管与涉税服务研讨会”上表示,刚刚结束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强调,今年要推进税收征管法的修订,还要起草税收征管法实施条例,同时国税总局与有关部门一起推动环境保护税和房地产税立法,以及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税制改革涉及到六个税种,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以及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都列入了2015年立法工作。”李林军称,这个信号非常重要,“个人所得税改革将提速。”

税制改革的诸项任务,排序依次为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保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不少专家认为,个税在改革时间表中排位靠后,而且涉及面广,直接牵扯到老百姓的“钱袋子”,改革的推进步伐可能较慢。

李林军透露,国税总局要求研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新版软件。他强调,这也释放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现在个人所得税是分11个单项来征收,这个软件是有的,但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这种税制下的软件没有,现在国税总局已经提出来了。“要研究这个新版软件,这说明税制改革的步伐在加快。”

现行的个税制度是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11项收入“分别征收、各个清缴”。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主要在于提高工资薪金免征额。2011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未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是逐步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合并部分税目作为综合所得,适时增加专项扣除项目,合理确定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近期公布的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稿中强调,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制度,即是为个税以及房地产税改革铺路。因为自然人纳税人征税范围将扩大,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分布散、征收难度大,目前的征管体制难以适应,必须建立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李林军也表示,个人所得税一旦改成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自然人纳税人的增加远远超过企业,“现在有4000万的企业做了税务登记,将来如果自主申报的话,个人自主申报个税规模预计在3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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