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5月1日起,将稀土、钨、钼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同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将稀土、钨、钼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相关价格调节基金,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相关收费基金。研究建立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由此各方期待的稀土等资源品种的税费改革终于尘埃落定。不仅如此,除税费改革外,清理规范收费的几项方案也颇为引人注目。这一套政策“组合拳”打出来,不仅是为了应对稀土等资源品出口政策变化,更在于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构建公平的市场环境。
作为国家资源税改革的一步棋,稀土、钨、钼等资源品的资源税计征办法改革已酝酿很久。过去数年国家上调了稀土、钨、钼等重要资源品的资源税,其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资源。但这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各种问题,如资源税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在使用中并不能完全体现“取之于稀土,用之于稀土”的原则。不仅如此,由于计征办法存在问题,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采大弃小、采富弃贫”等现象。加上征税对象往往是正规的企业,而对许多私挖滥采的“黑企业”束手无策,事实上刺激了黑稀土产业链条与走私等违法行为。
另外,由于资源税率由各地方制定,因此各地在制定税率时往往出于本地区利益的考虑,在政策上相互掣肘,加剧了市场的不公平。
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自1994年建立,执行至今也出现诸多问题。如补偿费率多年固定不变、征收方式粗放等,导致资源廉价使用,资源所有者权益不能充分体现,矿山企业成本构成不完善,资源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扭曲,助长无序开发等。加之资源补偿费中央和地方分成扯皮、返还时间过长等问题,导致地方政府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的积极性不高。
前一阶段国务院出手整顿稀土产业,打造六大稀土“航母编队”,使国内稀土市场趋于规范与理性。接下来商务部于今年1月取消了稀土、钨、钼等资源品的出口配额,并于5月1日取消上述品种的关税。此次资源税费改革便是在资源品生产、贸易监管改革的大背景下,打造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的重要一步。
此次国务院打出的一套“组合拳”,一方面从资源税征收办法入手,减轻合法经营企业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规范收费名目,让处于“半透明”的资源税费领域透明化,从而为不同的企业在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中竞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