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一年多时间中,间接税改革进展相对比较顺利,而直接税的改革则困难重重。减间接税,增直接税,若两个不能同步,这一轮的税制改革或将面临出现卡脖子工程的可能性。
距离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近一年时间,回过头来评估这一年多来的改革实践,我认为,这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和以往的财税体制改革大不相同,这主要表现在它所扮演的角色和所担负的使命不同于中国历史上任何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我特别注意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有两个在理论上的贡献的亮点,其一是把国家治理这个概念从学术语言转变为官方语言,并且以此来定位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这是以往所没有的提法。另外一个提法就是将国家治理现代化定位为全面深化改革总体目标的同时,又将财政定位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就说明这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应当履行的使命是和以往的财税体制改革大不相同的,这是一个带有转折性和根本性意义的重大变化。
由此出发,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当中要把财税体制改革作为一个突破口和主线索来重点加以部署,其用意无非在于要以财税体制改革破题,以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为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铺平道路,由此来推进整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税制改革应当说是这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先行军,早在三中全会公报发布之前的2012年1月份,营改增实际已经破题了。这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涉及到“六税一法”的变化,把整个税制改革的方案仔细梳理一番就会看到,它是在稳定税负大前提下,或者在这个天花板下做减间接税、增直接税的改革,人们会发现凡是涉及间接税税种的改革,特别是主要部分的营改增改革,实际上是间接税的改革,凡是涉及直接税方面改革的部署,实际都是朝着增加直接税比重去努力的。
这样一个改革的行动路线摆在面前的时候,我们会注意到,在过去一年多时间当中,涉及到间接税的改革进展相对是比较顺利的。国家税务总局[微博]有个统计数字,2014年一年通过营改增而实现间接税的减少是1918亿元,如果照这样一个进程继续推进,到今年年末,如果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所有行业全面推进的计划不做调整,减税的规模将会达到4000~5000亿,这是以往已经透露出来的信息。
然而,直接税的改革进程并不顺利。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在2017年正式推出的可能性罩上了一层雾气,能不能在2017年正式推出,大家心中有数。另外一个重要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的综合制改革能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在哪一个时点上正式亮相,我们也需要观察。
间接税的减少和直接税的增加,两者一旦合并在一起,人们就会发现,目前这一轮的税制改革实际上面临出现卡脖子工程的可能性。意思是,说间接税减下去了,直接税未能相应增上来,当两者之间不能同步进行时,或出现时间上的断裂时,稳定税负的前提就会被打破,财政收支之间的距离就可能被拉大。
接下来又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目前看来有两个方面的情形值得特别关注:其一是,营改增因为直接税推进缓慢或者不能和间接税的减少同步,出现不得不因此放缓的可能。这是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情形,意味着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是否能够依照原有的计划实现,我们要给予特别的留意;其二是,如果营改增按计划全面推进,我们的财政收支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不只是今年,也包括今后若干年,这将是我们所要面对的一个结果。因此,当前的财税改革当中的税制改革要谨防出现卡脖子工程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