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形势的波动和环境的变迁,原来就存在弱点的房产税试点模式将难以维系,需要进行改良和调整。房产税只要坚持下去,其存在就意味着改革并没有失败。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日前表示,重庆和上海试点的房产税是在所有房地产其他税收不变的情况下,在居民的保有环节上加了一个税。现在财政部的新提法是要在减少交易环节税收的情况下增加保有环节税,这个模式和原来的模式完全不同。这意味着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已经失败。
许善达认为,现在财政部的新提法意味着原模式已经被相关方面废弃。
笔者一定程度上理解许善达表示的所谓失败的含义。过去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模式税收贡献率很低。在国外作为重要税种的房产税,以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模式来征税,则完全沦为一个不重要的小税种。这可能与推行房产税的初衷相违背。两地的试点模式也存在税率低、对房价调节作用有限的弱点。重庆侧重“高档住房”的做法,更是对普通商品房市场影响有限。而且试点模式缺乏较大范围的推广基础,对存量房的忽视,使其存在不利于应对相关问题的“先天不足”。最后,财政部作出政策调整。
万事开头难,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的建立,实际上是具有较大开创性价值的事件。不通过试错很难知道房产税在中国的推行会是怎样的结果,会遭受怎样的挑战。一项新生事物在推行伊始的“谨慎”未尝不是明智之举,贸然的大刀阔斧往往是得不偿失。随着环境的变化,原先或许适度的政策也需要调整来适应新的变化。因此,针对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政策的调整也许不能说明试点的失败,某种程度上是在昔日政策的试错过程中获得的经验教训基础上产生的。
房产税的试点、改革从长期来看是个不断完善的动态过程。对在中国这样复杂的国情下推行房产税改革,必须要有长期和面对周折的心理准备。
事实上,前期房产税试点还是取得了一些成果。比如,房产税设立的目标定位需要明确,用其调控房价恐未尽妥当;不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难以发挥房产税的效能;房产税面对多元房产类型需要更完善的设计,细化征收方式;房产税开征税率需要调整等。
根据解放日报公布的《上海市2013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2014年预计上海市房产税将达到27.6亿元,增长2.6%。因为上海市经济平稳运行,商业营业用房保有量和部分房屋租赁价格预计上升,相应将带动房产税的增长。
随着经济形势的波动和环境的变迁,原来就存在弱点的房产税试点模式将难以维系,需要进行改良和调整。房产税只要坚持下去,其存在就意味着改革并没有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