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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等应优先设计可操作方案

2014-11-12 10:36 来源:中国证券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10日在由网易财经主办的“个税改革视角下的中国财税生态重建”会上表示,在此次财税改革总体方案中,目前对国民经济影响最大的是营业税改增值税,消费税放到零售环节划归地方以及增值税实现分成这三方面内容,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非常详细可操作方案,现在最迫切要先把三个方面的改革设计出方案,测算好并成功推出是最重要的。

许善达表示,个人所得税被列入了财税改革总体方案的六个税种改革之一,个人所得税不是最主要的要改革的税种,但是改革必须考虑中国的特殊国情。首先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比重只有6%到7%,而美国是70%。随着整个进程的推进会逐步提高,但现阶段不会有很大的突破。在2020年之前个人所得税不可能成为整个税制主体的水平。

其次,个人所得税一个重要作用是可以调节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但在中国目前的人口收入结构情况下,指望个人所得税能把我国基尼系数降到0.4以下很难实现。

第三,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应体现在调整居民收入差距和吸引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和鼓励人们进行商业的风险投资,然而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了速度相当快、规模相当大的移民趋向。目前我国工薪收入最高税率已达45%,比美国都高;如何设计好资本性收入和劳动性收入税率也是个难题。如果这次财税改革能够设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对中国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对中国的经济发展都能够起到正激励作用,个人所得税作为整个税制改革的一部分将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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