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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财税新政策

2014-04-26 10:36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2014年5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本通知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2014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1号)。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2014年3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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