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到2014年财税体制改革,中国财税改革已经走过20年。2014年,是财税改革的启动年,2015年将是财税改革的突破年。
这一轮财税改革是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财税改革,定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为财税改革确立框架。到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政府预算制度、税收制度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
在2014年的下半年,财税改革掀起一轮接一轮的浪潮。从预算法的通过,到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地方债务管理,再到政府购买服务,从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到清理税收优惠政策,这些都是改革中改革条件成熟,经过充分论证并可以推动的改革先行。2014年6月30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进行审议,8月预算法四审通过。9月底,财政部发出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10月7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10月8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12月9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
新的预算法通过,为财税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预算制度改革是财税改革的突破口,运用PPP(即公司全营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将会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同时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公用基础事业,依然可以起到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效果,并且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效率。
从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看到既要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就要控制地方债务的规模,同时还对地方债务进行规范,并且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之后财政部又制定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
2014年,税制改革在不断加快,营业税改增值税作为税制改革最重要的一环,在2014年将电信业纳入了营改增,这样还有生活服务业、金融业、不动产建筑业没有纳入营改增。
预算法、预算制度改革、地方债务管理、PPP模式、清理税收优惠等,2014年财税改革推进明显加快,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