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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需会计改革支撑

2015-01-26 13:32 来源:中国会计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近日,养老金制度并轨改革成为了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决定将涉及目前3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以及1500多万退休人员。

  养老金制度并轨之后必将引起机关事业单位相应会计处理方式的变化,而这也同时意味着,随着养老金制度改革推进步伐的加快,相关会计改革也需要同步跟进。

  会计改革助推养老金精细化管理《决定》指出,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目前世界主流的社会养老金筹资模式分为现收现付制与基金积累制两种,而我国采用的是以现收现付制为主兼具基金积累制的统账结合模式。这造成大量个人养老账户上的钱并未入账,而是拿来供养退休人员,从而形成了我国个人养老金大量的“空账”。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这将会使工作人员供养退休人员的负担进一步加重。

  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此前在国新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在养老金的财务安排上不存在问题,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但是,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养老金管理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养老金的总体投资收益有可能慢于通货膨胀率,从长远眼光来看,这将有可能引发政府养老金的支付危机。

  目前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一个大方向是促进政府账本的更加透明和清晰,这也就意味着,养老金个人账户的“空账”需要填平,但从目前我国的国情来看,这在短期内很难完成。因此,《决定》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副所长王芳表示,从政府负债的角度来看,这就意味着,改革现有的政府会计体系,引入权责发生制,有利于更加全面地反映出因养老金“空账”所形成的政府负债。

  而这种政府负债透明度的提升将使得养老金管理必须增强风险意识,并进一步提高投资收益。“投资收益至少要能够超过通货膨胀率。”王芳表示。    尽快建立养老金相应会计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养老金制度的并轨对现有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晨明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与企业并轨,意味着在会计核算方面,企业账和机关事业单位账两者的会计处理也是可比的。国家已经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具体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办法,也亟需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层面尽快出台相应的规范来明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对比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养老保险是在《企业职工薪酬》准则中核算,而企业年金的部分也由《企业年金》准则规范。

  目前财政部已经发布了《政府会计基本准则》的征求意见稿。

  王晨明表示,国家在制定政府会计具体准则时可以考虑类比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应做法,对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进行核算。

  发达国家非常注重财政可持续性和代际公平。我国对财政可持续性的重视程度也日趋突显。王晨明认为,像美国等发达国家建立起专门的养老金会计就很值得我国借鉴。一方面,通过专门的准则对养老金进行核算和披露,能使财政对养老金的规模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有统筹安排,促进代际公平和财政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国际上有许多先进做法和经验,这也督促决策层和管理层借鉴其先进方法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对养老金进行有效的核算、管理和分析,建立起先进的管理模式,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的目标,最终也有利于国家治理进一步向着现代治理结构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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