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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税收优惠加码

2015-05-28 09:04 来源:证券日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落实和完善国家支持公共服务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共服务项目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要求完善财税支持政策。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有效方式。中央财政出资引导设立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探索通过以奖代补等措施,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PPP项目要利用社会资金,但政府融资的资金必须进行限额管理。PPP不是免费午餐,要防止融资过度,防止政府为PPP项目背书。同时,政府应成立相应的机制促进PPP项目融资,以成立PPP基金的形式,将财政风险和商业风险分开。”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表示。

据了解,财政部公布的2015年第一季度财政数据显示,第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为3.06万亿元,同比增长1.2%。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6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扣除部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影响,同口径增长2.4%。尽管收入增长乏力、支出固化刚性,但经济恢复对基础设施等投资有巨大需求。

资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向东预计,PPP项目投资规模至少占政府融资需求总容量的三分之一,因此2015年下半年的PPP投资规模将可能超过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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