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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市试行增值税电子发票

2015-08-04 09:19 来源:中国政府网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记者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四省市已试行增值税电子发票,试点成功后,将尽快全面推行。

电子发票是指开具或收取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付款凭证。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纳税人申领、开具、流转、查验电子发票等都可以通过统一的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

税务总局介绍,电子发票主要有三个特点:

——有利于企业节约经营成本。电子发票不需要纸质载体,没有印制、打印、存储和邮寄等成本,企业可以节约相关费用。据统计,京东商城在全国一年约使用3.6亿份发票,一年发票综合成本达1.08亿元。电子发票的应用,分流了部分纸质发票的使用,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有利于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消费者可以在发生交易的同时收取电子发票,并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查询验证发票信息,可以对电子发票进行下载或打印,解决了纸质发票查询和保存不便的缺陷。

——有利于税务部门规范管理和数据应用。企业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后,数据实时连接税务部门,税务人员可以及时对纳税人开票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及时发现涉税违法违规问题。

税务总局还介绍,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全面推广,将实现增值税发票的统一系统开具、统一票样,统一技术、标准,便于纳税人使用,有利于税务管理和大数据应用,也有助于全面促进电子商务、内贸流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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