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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反避税拓展至股权交易

2015-11-11 08:47 来源:证券日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内容摘要:税务总局正积极推动实施工作,并在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草案)中明确了金融机构报送涉税信息义务等规定。

“我国税务部门努力推动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目前,已与其他95个国家和地区共同承诺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国税总局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税务总局正抓紧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实施工作,并在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草案)中明确了金融机构报送涉税信息义务等规定,为兑现承诺做好各有关准备工作。

“税务总局不断创新反避税方法。”负责人表示,对汽车、奢侈品和制药行业实施全国联查,实现反避税调查从传统购销交易向股权和无形资产等交易类型的拓展;积极研究无形资产、市场溢价等反避税难点问题,建立分行业、分地区、分年度、分投资国跨国企业利润水平指标监控体系;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风险应对策略,防止跨国企业侵蚀我国税基;依托信息化平台,加强情报交换,拓展国际税收信息来源,共同打击国际逃避税行为。

据记者了解,目前,税务总局已与联合国、OEC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25个国际组织和区域税收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与1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就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税收问题以及跨国企业涉税问题进行沟通与合作。建立了与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晤机制,定期就加强税收多边合作、税收情报交换、转让定价管理等进行磋商,增进合作与互信,为多边政治和财经外交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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