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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企业税负不妨从增值税开始

2015-11-12 11:54 来源:新京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据媒体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近日主持召开座谈会上强调,应合理加大减税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调结构、增后劲。

目前,我国对企业的减税还有较大空间,以减税为手段促进经济增长的余地非常大。李克强总理强调“合理加大减税力度”,就是向市场释放了用减税来稳增长的重要宏观调控政策走向。

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首先应考虑减增值税。目前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占到税收收入的30%左右(不含进口环节增值税)。我们知道任何税收的最终负担者取决于消费弹性。如果物品有消费弹性,增值税税负最终由生产者承担;如果一个物品没有消费弹性,税负就会转嫁给消费者。

目前我国商品销售市场上,由于消费弹性较大,总体上呈现供大于求,因此增值税税负的负担者是企业。同时,增值税也是由企业申报缴纳,不管税负最终谁负担,首先要企业用现金缴纳,税收占用企业现金流,给企业增加财务费用等;所以,要实现对企业的减税,必须将减增值税放在第一位。

减增值税,第一就是推进“营改增”,将建筑业等生活性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畴,彻底解决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等问题。此外,还可以考虑降低增值税17%的基本税率。目前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增值税税率为15% 左右,我国17%的基本税率偏高,建议应该进一步降低至13%左右。这两项能够最大幅度降低企业增值税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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