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6年年底,财政部批准成立个人所得税处之后,在2017年的年初,财政部税政司个人所得税处终于正式挂牌。
在2016年的11月,财政部成立个人所得税处、流转税处改为增值税处、成立文化司、教科文司改为科教司获得批准。其中税政司的所得税处一直到2017年的2月底才完成分拆,分成企业所得税处和个人所得税处。
经济观察网获悉,在分拆之后,个人所得税处终于正式挂牌,人员三名,由原所得税处一名调研员主持工作。
在财政部税政司网站工作职能中,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只有一句话,就是组织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对于个人所得税处,重要的一件事情,肯定就是财税改革中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比如个税如何改革?个人所得税法如何修订?能否启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等等?
那么个人所得税处正式挂牌,2017年个税改革会有大的推进吗?
首先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在2017年出台的可能性很大。
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欧文汉在2017年3月8日,解读2017年预算报告中提出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自2015年以来,我们一直在会同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人社部、人民银行、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技术问题进行研究,目前已基本形成政策建议。
欧文汉表示,基本思路是实施递延纳税政策支持,即由个人自愿建立个人养老账户,对在规定额度内进入该账户的收入,以及在账户中投资运营的收益暂不征税,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将来领取养老金时再征收。这项政策对促进我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发展、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将发挥积极作用。考虑到政策内容涉及税收优惠模式及标准、个人养老账户、投资产品范围、税收征管及信息平台对接、风险监管等多个方面,政策操作较为复杂,具体政策将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在前一天,财政部部长肖捷在2017年3月7日两会答记者问中表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总的思路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案总体设计、实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
基本考虑是,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还将考虑制定另一项新的政策,也就是跟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到的问题有关,就是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比如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这是要考虑的。
除此之外,可能还有其他的专项扣除项目也要予以考虑,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的时候,将根据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是否提高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那么,对于其他方面的收入项目、所得项目,比如财产转让等,考虑继续实行分类征收。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个税综合征收下,对个人收入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的要求会远远高于目前的分类所得税制。综合与分类改革可以在给出总体改革方案之后,采取分步走的做法。合理的选择是先实行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小综合”。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启动之后,个税除了标准扣除之外,还会有专项扣除。税务部门要核对专项扣除的申报是否合理,需要处理很多相关信息,这也可以考虑分步走的方案。按揭利息支出、老人赡养费用、孩子抚养费用、大笔医疗费用、大笔教育费用支出的扣除等可逐步实施,减少税收征管所可能带来的挑战。在专项扣除制度改革分步推行的条件下,当前每月3500元的标准扣除应先行适当提高。
在近日,媒体报道,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配套改革措施将加速推进。包括制定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推动建立适应个税改革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个税风险分析系统,以及研究提出配套管理办法等都将在今年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