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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申报表填写问题汇总

2017-05-27 17:13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2号)调整了关联交易情况报告表,企业在2016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提交后,是否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写中又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我们跟您一起梳理一下:

1、哪些企业要填写关联企业申报表?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因为调整后首次填写,看着套表是不是也头大?如果不需要填写会不会很爽?

北京国税申报的企业,本年没有发生关联交易且不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可以不填报。其他地方的会员可以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本年没有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是否需要填写。

2、报告企业信息表“109投资总额”填写什么?

“109投资总额”:填报企业按照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币种及金额合计。

3、“120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怎么判断?

“120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填。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4、什么企业要报送国别报告?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

(1)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

(2)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企业虽不属于上文规定填报国别报告的范围,但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按照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准备国别报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在实施特别纳税调查时要求企业提供国别报告:

(1)跨国企业集团未向任何国家提供国别报告。

(2)虽然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但我国与该国尚未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

(3)虽然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且我国与该国已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但国别报告实际未成功交换至我国。

5、哪些企业报主体文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1)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6、哪些企业需要准备本地文档?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

(1)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

(2)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3)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作者:盛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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