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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裁定美韩多晶硅存在倾销 将对其征收反倾销税

2014-01-23 08:49 来源: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日前,商务部发布2014年度第5号公告,公布了对太阳能级多晶硅(Solar-Grade Polysilicon)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

  商务部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公告中列明的各公司税率向中国海关缴纳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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