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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将完善系统功能扩大试点范围

2014-04-16 14:26 来源:中国税务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网络发票推广应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依托金税三期工程组织开发了全国统一的网络发票系统,便于税务机关实时储存、管理网络发票开具信息,联网查验发票信息数据。目前,该系统的研发工作已完成,即将在山东省上线应用,成功后将在全国推广。

在继续推动未进行网络发票试点的12个省(市)开展网络发票应用工作的同时,为确保网络发票的全面覆盖,实现全国发票数据的实时查询比对,有关部门将加快建立金税三期总局、省局两级全国统一发票数据库。

从发展趋势看,电子发票将是未来我国发票的发展方向。

全国8个地区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为下一步推进电子发票应用提供了有益经验。目前试点地区电子发票用票量剧增的现象,说明推进电子发票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此,税务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电子发票的标准规范,制定电子发票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基础信息规范等管理规定,在制度、管理、信息、应用系统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为未来全面应用电子发票奠定基础。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出通知,开展电子发票与会计档案电子化综合试点应用工作。以北京、上海、青岛等8个综合试点地区电子发票试点企业为开具单位,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财保等企业作为电子发票接收、归档保管试点单位,开展电子发票接收、会计核算、记账和归档保存等工作,尝试电子发票作为企业有效原始凭证进行财务核算,并可接受内外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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