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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等审批

2014-06-06 08:49 来源:转自互联网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6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和下放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等关系投资创业的34项审批事项,有利于减少中间不必要环节,让优惠政策落地,释放市场活力。

会议认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内再取消和下放200项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部署,进一步推出新的有力举措,对于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让政府更好归位,市场更大发力,群众更多受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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