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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或转为地方税种房地产税或推至2016年

2014-07-24 20:12 来源:新浪地产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在新一轮税改中,营改增、消费税和资源税这三项改革有望先行。为了弥补营改增对地方的影响,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可能后移,并成为地方的主力税种。

近期公布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预算、税收和财政体制三大关键改革领域。贾康说,随着财税改革拉开帷幕,相关的配套方案也将很快下发。就税制而言,有六项比较突出的改革任务,分别是营改增、房地产税、资源税、消费税、环境税和个人所得税

除了营改增、消费税和资源税,环境税、房地产税均需要通过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础是收入信息系统的构建,这三项改革短期内预计不会有大的动作。

贾康说,年内环境税改革的任务主要是推进立法,所以不会有动作。在房地产税方面,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立法先行。“但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立法还没有列入人大立法工作的计划,年内也不会有任何动作。”即便是草案出来也要经过多次审议,还要征求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贾康预计,最理想的情况是到2015年有一个初步的文本,到2016年可能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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