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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落实捐赠减免税政策 增强慈善组织公信力

2014-10-30 16:14 来源:转自互联网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发展慈善事业的措施,提出要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慈善组织;同时,要增强慈善组织公信力,把慈善事业做成人人信任的 “透明口袋”。

“按照规定,我国企业和个人在慈善捐赠之后可以获得相应的税收减免,但目前这一政策执行情况并不好。”基金会中心网总裁程刚昨日(10月29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出的上述信号,将对推动我国慈善组织发展和当下全国人大正在讨论的《慈善法》立法工作产生重要影响。

优先发展扶贫济困类组织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发展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慈善帮扶,是补上社会建设“短板”、弘扬社会道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基于此,会议提出,必须创新机制,使慈善事业与国家保障救助制度互补衔接、形成合力。

会议强调,要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推出更多鼓励慈善的措施。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引导公众捐款捐物、开展志愿服务,推进股权捐赠、慈善信托等试点。

事实上,我国对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早已有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到,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不过,慈善行业资深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述政策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由于手续繁琐、操作不便、宣传不到位等原因,很少有捐款的个人能够享受到捐款减免税,不少社会组织也难以申请到捐赠收入免税和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提出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对慈善、公益性组织是非常大的鼓励,将有效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程刚告诉记者,目前全国人大正在讨论的《慈善法》立法工作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关于捐赠减免税政策的,“中央的上述指示,对《慈善法》立法工作将产生重要指导意义。”

除此之外,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要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慈善组织。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可通过公益创投等方式,为初创期慈善组织提供支持。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慈善发展的政策。

把慈善事业做成“透明口袋”

根据胡润研究院昨日发布的《2014胡润慈善榜》,2014年,中国慈善捐赠额创历史新高,前100位上榜慈善家平均捐赠额同比上涨264%,超过2亿元;上榜门槛比去年上升100万元,为1200万元。

尽管慈善捐款数字节节攀升,但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却屡遭质疑。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日前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慈善透明度报告》显示,1071名受访者对我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工作的满意度仅为28%。

有鉴于此,在确定慈善事业发展措施的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强调,要增强慈善组织公信力,把慈善事业做成人人信任的“透明口袋”。“提高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关键在于严格信息披露和加强审计。”上述慈善行业资深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此外,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要强化慈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引导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募捐,严格规范使用捐赠款物,及时公开项目运作、款物募集及使用等情况。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规募捐、违约使用捐赠款物、无正当理由拒不兑现捐赠承诺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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