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含铅汽油和酒精四类商品的消费税正式被取消,今年消费税调整迈出了第一步,而更多的改革举措还在酝酿中。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的两份官方研究报告建议,未来消费税要继续扩大征税范围,并建议将目前作为中央税种的消费税划给地方。
高档消费将纳入征税范围
去年底,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组织的六项财税改革重大问题的课题结题,其中河北省财政厅完成的《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问题研究》(下称《地方税体系课题》)明确提出消费税扩围。该报告建议,未来消费税中将增加一次性不可降解物、贵金属电池产品等严重破坏环境的产品,高档时装、高档皮草、私人飞机等新兴奢侈品,高档会所、高级美容、高档娱乐等服务。
今年,江苏省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主写的一份《完善地方税体系下的消费税改革探讨》(下称《消费税改革探讨》)已经交给国税总局。《消费税改革探讨》提出,应进一步将奢侈品、高消费行为以及娱乐行业纳入征税范围。并将水泥、印染、电镀材料、化工产品、造纸、皮革制品等高污染和高耗能产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表示要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另外,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推进,一些营业税中的高档消费服务业可以纳入消费税范围。
生活必需品可能被调出征税范围
张斌告诉本报记者,消费税税目有增也应有减,比如像此次取消轮胎、酒精等消费税一样,一些属于生活必需品和基础生产资料的消费品,调整出征税范围。
进一步剔除生活必需品和基础生产资料,也同中国消费升级的趋势息息相关。
消费税分货物税和特别消费税,目前中国的消费税基本属于特别消费税。其中,烟、酒、成品油、小汽车、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等13类产品需要征收消费税。烟、酒、油和车四类产品税收总额大致占消费税税收比例95%左右。
但随着新消费升级,目前有研究认为,当前有些产品的消费税税率设定已显得不太合理。比如已成为大多女性的生活必需品——化妆品,仍要适用30%的税率。此前,市场传一般化妆品30%的消费税有望在今年下半年被取消。不过此次消费税调整并未涉及。
另外,极少数人所能消费的游艇和高档手表的税率仅为10%和20%,这同消费税收入调节初衷也不相符。张斌表示,未来一些商品消费税税率会上升,比如香烟。
“营改增”地方财力缺口如何弥补
2012年起,国家开始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按照部署,2015年底前营改增工作将完成,届时占地方税收1/3左右的营业税将不再存在,而作为共享税的增值税也将上划中央,成为中央税,地方希望地方税系能继续得到支撑。
江苏省地税局税科所所长王泽雷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目前让他最操心的是“营改增”之后如何寻找替代的主体税种。
据官方估算,2015年“营改增”和增值税转型收尾,将导致向社会减税让利9000亿元。但客观上,这要求地方开辟新的税源来弥补财力缺口。本报记者发现,前述两份官方报告均建议将消费税划归地方。
2013年中国消费税税收为8231亿元,金额排在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之后,是中国第四大税种。上述两份报告测算发现,将中央税种消费税划归地方可以弥补“营改增”地方失去的财力。
张斌表示,从收入角度来看,把消费税划归地方,可以弥补地方财力损失。不过需要提前做好一些工作,比如把消费税征收环节调整为零售环节,因为一些地方没有烟厂等,所以只有零售批发环节征税才具有可操作性。
中央权衡消费税是否划归地方
《地方税体系课题》也建议,政府可以先考虑把现有消费税中适合地方征管、适于批发零售环节征收的烟、酒、成品油、小汽车、金银首饰及钻石等税目析出,开征零售税。其中,小汽车、金银首饰及钻石的课税环节为零售环节;烟、成品油的课税环节为最终端的批发环节(待监管条件成熟后下延至零售环节);对酒类探索进行专卖管理,条件成熟时可在零售环节征收。
围绕在消费税中的一些调节问题,中央可能权衡消费税划归地方的合理性。
张斌告诉本报记者,将征税移到零售批发环节,会导致征收成本上升,而且征管难度较大,另外如何界定批发和零售环节也是问题。
“消费税中,烟、酒、油、车占绝对大头,这些都属于国家抑制消费的商品,若把这些产品的征税权划归地方,以弥补地方财政收入,那可能会产生负面效应,比如地方为了多征税,就不愿意控烟,会促进消费者购车。”张斌称。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朱为群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中央是否把消费税划为地方税种尚无定论。至于营改增之后地方缺失主体税种是事实,但这是表面,如果调整好中央和地方财权和支出责任,地方支出责任大幅减少后,收入减少也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