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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怎样确认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缴纳时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7/12 16:40:17 字体:

  【问题】

  个人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应该怎样确认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缴纳时间?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因此,个人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应根据上述规定确认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缴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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