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有厂房作价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问题】
公司由于发展需要,现计划将自有的一座厂房作价投资到另一家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因此,公司以不动产作价投资入股到另一企业,应当按规定缴纳(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