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给职工缴纳社保,公司可否要求员工补缴社保和承担滞纳金
【问题】
公司未给职工缴纳社保,征收机关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时及滞纳金时,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员工承担滞纳金?
【答案】
职工不承担滞纳金,相关规定参考如下:《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3号 第二十条 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