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进设备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扣除时需要哪些留存备查资料
我企业在2018年新购进的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享受该优惠要备案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五条: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办理享受政策的相关手续,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一)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二)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三)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