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否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问题】
企业在2019年7月因最近12个月销售额达到了500万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是否可以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案】
税务局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24. 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只要满足一个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满足这一个条件吗?是否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
答:1.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满足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条件,但是2019年只能办理一次转登记。2.不需要符合其他条件。
所以,2019年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连续12月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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