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合理工资薪金”,该如何理解
【问题】
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合理工资薪金”,该如何理解?
【答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三)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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