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
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自合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如果转让方提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的,应自实际取得股权转让收入之日)起7日内,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该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未按期如实申报的,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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