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500万元以下设备,税前一次性扣除是否有行业限制
【问题】
购进500万元以下设备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是否有行业限制?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因此,购进500万元以下设备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没有行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