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既有货物购销也有运输,印花税能否适用万分之三税率缴纳
【问题】
同一个合同中既有货物购销,也有运输,在增值税的相关政策规定上,运输要求作为价外费用与货物一同缴纳增值税,在印花税上能否一同按照购销合同,适用万分之三税率缴纳呢?
【答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所以,贵公司在合同中如果分别记载金额的,购销金额按照购销合同(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运输金额按照运输合同(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如果合同未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全部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