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过世给员工家属捐款,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
我司上游供货商的一个员工过世了,由于对方是家里的顶梁柱,我司决定捐款3万元给这个员工的家属。请问我司捐赠这3万给对方家属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依据上述规定,我个人认为这属于一个捐赠所得,捐赠所得不在应税所得税项目内,因此贵司不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建议您跟主管税务局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