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方式销售使用过的车辆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问题】
公司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销售使用过的车辆按净额还是全额确认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第二条规定,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根据上述企业,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销售使用过的车辆按转让的收入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