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购入价值低于5000固定资产的一次性扣除
问:公司2014年采购的单位价值低于5000元的固定资产,如何管理并享受一次性扣除?
答:依据财税〔2014〕75号文件的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建议公司在固定资产模块录入相关资产明细便于实物管理,在汇算清缴时申报相关附表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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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财税〔2014〕75号文件的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建议公司在固定资产模块录入相关资产明细便于实物管理,在汇算清缴时申报相关附表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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