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费用能不能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
问: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费用能不能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员工成人读大专的学费呢?
答:财建[2006]317号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发生的费用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科目列支。
文件同时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因此,员工读成人大专的学费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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