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购进有价证券转让,营业税手续费可否不算计税依据
问:我公司将购进的有价证券转让,比如卖出价96万元,该证券买入价88万元,发生手续费1万元,在计算营业税时,手续费可以不算计税依据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贵公司的证券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允许扣除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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