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损耗企业自定标准后,税务方面有无特殊要求
【问题】
合理损耗企业自定标准后,税务方面有无特殊要求?合理损耗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税务方面有无具体要求呢?
【答案】
在增值税方面,参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规定: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因此,合理损耗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于合理损耗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的第九条(如下)规定,以清单申报的方式,申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九条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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