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搬迁收入购置的机器设备是否可以正常折旧或者摊销
【问题】
企业2014年发生政策性搬迁,取得政府给予的搬迁收入200万元,我企业想用这笔搬迁款项重新购置机器设备,请问新购置的机器设备是否可以正常折旧或者摊销?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企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因此,搬迁期间新购置的资产可以正常计提折旧或者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