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税务机关能核定征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
【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经税务机关核实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