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准备注销能否按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
我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现在适用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准备注销,清算所得适用什么税率,能否按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第12行税率明确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因此,企业在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清算所得应依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