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填写公司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就可以吗
【问题】
现在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除了填写公司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要填写开户行、账号和地址?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税企货便函「2017」127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以上规定,给企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一般只要填写企业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就可以。特殊行业,比如建安、房地产、货运等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