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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次日缴纳税款是否处罚

2014-07-03 18:15 来源:内蒙古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但在规定期限次日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是否处罚?

  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但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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