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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税:推行自贸区税收创新服务措施

2014-12-12 14:14 来源:商务部网站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日前,福建省国税局着手部署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措施,要求推广目前已有自贸区的“办税一网通”十项创新服务举措,提升全省国税机关“办税一网通”能力,展示国税服务新形象。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福建国税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举措包括:税务登记号网上自动赋码、电子发票网上应用、网上自主办税、涉税事项网上区域通办、网上一般纳税人资格直接认定、非居民税收网上管理、网上按季申报、网上审批备案、纳税信用网上评价和创新网上服务等十项措施。该局制定了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举措的整体规划、时间表和路线图及任务书,进一步完善了网上涉税服务功能,及时完善网上涉税申请审批系统,梳理和规范网上涉税文书工作流程。同时,对照网上涉税服务功能,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现行管理制度、服务措施、审核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

目前,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结合实施《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率先实现了35项涉税事项的网上申请审批报备,并于11月起再安排106项网上涉税文书业务的开发建设,确保2015年7月逐步推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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