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省国税局了解到,2014年,辽宁国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不含海关代征)2020.5亿元,增长2.6%,增收51.7亿元。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6亿元,增长13.1%,增收55亿元。国税收入对地方财力贡献再创历史新高,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从主要税种情况看,企业所得税增长最快,为8.2%,国内增值税和国内消费税分别增长1.2%和0.4%。
全年地方级预算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营改增”实现的增值税直接拉动地方级收入增长12.9个百分点。
2014年辽宁第二产业装备制造和农产品加工行业实现税收分别增长3.1%和2.7%。装备制造业中,汽车制造业实现税收增长15%。第三产业税收实现了11.2%的增长,增收主要来自实行“营改增”行业和金融业。
2014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辽宁国税系统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大组织收入绩效管理力度。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挖潜增收10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管理。全省重点税源企业累计实现税收收入1360.7亿元;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辽宁国税系统累计落实税收优惠达200亿元。其中,大力推进“营改增”试点,为全省21万余户纳税人减税50多亿元。小微企业增值税11.6亿元,受惠企业50余万户。减半征收3.2万户小微企业所得税1.23亿元,受惠面达100%。年全省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256亿元,同比增长1.2%;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简政放权要求,推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使纳税人“进一扇门,办完所有事”,办税事项审批环节由原来的490个减少到275个,减少56%;加强税务稽查工作。2014年,全省稽查查补入库税款22.4亿元,同比增长83%,稽查入库率在全国排名第一,选案准确率、入库总额在全国均名列前茅。
辽宁国税系统各项工作举措推动了全省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充分发挥了税收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