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4〕150号)(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对部分产品出口退税进行调整。记者昨日从宁波市外经贸局获悉,此次调整,将涉及我市4327家企业。
据了解,此次《通知》中出口退税率的调整还包含了宁波的外贸强项—纺织服装。“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提高部分高附加值产品、玉米加工产品、纺织品服装等产品退税率,降低档发产品退税率,其中提高玉米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此外自2015年4月1日起,取消含硼钢类产品退税。”宁波市外经贸局财务处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退税率调整总体利好我市外贸出口。按照2013年我市出口情况测算,此次退税率调整共涉及我市4327家企业,出口额140.63亿美元。从具体商品来看,部分纺织服装产品退税率由原16%提高至17%,部分化工、医药产品及血管支架、电动自行车、喷涂机器人等科技水平高或低碳环保型产品等由原退税率为0或9%、13%、15%提高至9%、13%、17%,档发产品由原15%下调至9%,合硼钢产品由原9%或13%调至取消退税。“出口退税率上调,有助于企业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出口获利水平,增强出口竞争能力,退税率下调对企业的影响则反之。总体上,由于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对我市出口商品以调高居多,因此,其对我市外贸出口的影响利好远大于弊。”上述人士解读道。
事实上,退税新机制实施后,我市外贸企业退税将更方便。
据了解,新机制将生产企业退税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审批,外贸企业退税审批也有可能在县级机关完成办理,并配合以网络申报、自助办税申报等方式。目前,我市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已实现县级退税审批。
此外,新机制对退税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纳税信用好的企业可以“先退后审”,信用差的企业从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