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税局28日传来消息称,一季度山西小型微利企业享所得税共计减免税额1331.3万元人民币,户均减免税额为1416元。
主要经营钢结构的加工、销售的山西泰立信钢结构有限公司从亏损到扭亏为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功不可没。公司总经理张波说:“真正地体会到了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帮助,我们对经营越来越有信心!”
据了解,上述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当年经营亏损8.1万元,2014年实现利润11.7万元,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0.88万元。2015年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299.2万元,利润总额2.3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额0.35万元。
据山西省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山西全省国税系统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利企业共有10.07万户,其中盈利企业9400户,占比9.3%,减半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惠面达100%,共计减免税额1331.3万元,户均减免税额为1416元。
小微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了解,统计数据显示,按企业规模划分(不含定额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山西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0~6万元(含6万元,下同)的小型微利企业8964户,占比95.4%,减免税额913.9万元;6万元~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436户,占比4.6%,减免税额417.4万元。
山西省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赵峰说,目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效应已经体现在拉动了经济增长、吸引了直接投资和促进了社会就业等方面。
据赵峰介绍,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扩大到不超过20万元后,以2014年全省小微企业构成情况进行静态测算,全省新增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715户,预计2015年可多减免所得税近1000万元。
数据显示,2015年一季度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所得税额982.6万元,占到全部企业预缴所得税额的0.30%;但在减免税乘数效应的作用下,小型微利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14.2亿元,占到全部企业营业收入的9.3%。
通过山西省国税系统持续广泛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受惠企业典型示范效应的带动,进一步吸引了社会直接投资。据统计,2015年一季度全省国税系统新增的9707户小型微利企业投资注册资本约277亿元,占到全部新增纳税人投资注册资本的28.2%。
同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迅猛发展和迅速成长有效促进了社会就业,为维护全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15年一季度全省新增小型微利企业提供就业岗位5.9万个,占到全部新增纳税人提供就业岗位的42%。